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的决定》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7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。
张远航 律师
资深民商事律师,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十五年律师执业经验,长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,主要执业领域为民商事争议解决、建设工程、新能源。